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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农补黑幕 该发给农民的钱到底去了哪里
发布日期:2017-11-21 访问量:291

从2004年至今,中央实行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政策措施,连续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到退耕还林补贴,等等等等,可以说农民想到的,中央做到了,农民没想到的,中央也为农民想好了。那么,补贴款到底有没有到农民的手里?有了这么多补贴,农民的日子有没有好过一些?《经济半小时》记者进行了调查。

然而,调查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在个别地区,个别人假借惠农政策之名,行坑农害农之实,不仅困难村民一分钱都没有,居然有人去世十年却被人冒名年年领低保。据蒿坪河村村民讲,国家很多惠农政策、发放各种补贴,他们绝大部分是不知道的,直到2年前,有人从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看到资料,他们才恍然大悟,而这些钱都被村干部私刻印章、伪造身份给领走了。

 

小官大贪:村长敛财谁来管

村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冒领补偿款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6月25日《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型问题的批复》,对于农村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条并没有对职务侵占罪的具体犯罪数额做出规定,但是,不同地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特色来设定符合地区实际的数额标准。因此,在这类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会对案件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相信国家以后会针对这一犯罪出台更加详细的法律条文。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村长贪污犯罪的处罚”的内容。我国虽不承认村集体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很多时候,村委、村干部行使的就是政府的职权,因此,针对这类人群的犯罪预防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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